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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前办妥赴加签证,确保签证种类、有效期、停留时长等与本人出行目的、计划一致。通过加边境服务署(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或加驻华使领馆网站等途径了解边检、海关规定。如携带超过一万加元现金入出境,需向加海关申报。加对入境人员所携带物品检查严格,心存侥幸“闯关”可能被罚款、拒绝入境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如参加旅游团,请选择正规旅游服务供应商并签订合同,积极考虑购买国际旅行保险。
树立自身“海外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勿因打卡、猎奇、跟风等原因前往未开发、缺乏安全保障、有禁令标识区域。注意妥善保管个人证件和财物,重要证件提前留存复印件和电子版备用,尽量不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提前将行程告知国内亲友,尽量避免单人或夜间外出。建议及时通过“中国领事”微信小程序或下载“中国领事”APP进行“海外公民登记”。加已有感染汉坦病毒确诊病例,建议密切跟踪有关形势,加强个人防护。
加各地对持外国驾照开车的规定不一,建议提前了解目的地相关规定。如短期驾车旅游,应随身携带有效的中国驾照。建议在国内做好驾照英文或法文翻译公证书,否则可能被当地警方视为无照驾驶,面临罚款甚至拘留等后果。如需租车请选择正规租车商并仔细检查车况。避免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尽量避开拥挤路段或人员密集区域。自驾或乘车均应全程系好安全带。如遇司机疲劳驾驶、车速过快等,应及时主动提醒。
加电信网络诈骗较为猖獗。不法分子可通过技术手段篡改来电显示号码,冒充驻加使领馆、国内公检法机关等工作人员施骗,或通过社交软件以“优惠换汇”等为由骗取钱财。建议赴加中国公民了解各类常见诈骗手段及应对方式,不轻信未经核实的不明来电、短信、邮件、链接。树牢反诈防骗意识,不向陌生人提供个人信息,不贸然转账汇款。
墨西哥部分地区抢劫绑架事件时有发生,请务必提高警惕,出行前充分了解目的地及途经地安全形势,尽量避免单独外出或前往非常规旅游区,切勿夜间在外逗留。注意保管好个人证件和财物,备好护照信息页、签证页、入境章页等复印件及电子版,留存亲属、使领馆等紧急联系方式,以备不时之需。如遭遇抢劫绑架,务必以人身安全为首要考虑,待确保安全后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警。
墨西哥当地司机开车速度较快,请遵守交通规则,熟悉交通标识,切勿闯红灯或横穿马路。如需包车出游,请选择有资质服务公司并签订合同,出行期间时刻关注墨方司机安全驾驶情况并及时作出必要提醒。如计划自驾游出行,请务必注意选择信誉良好、提供全面保险的租车公司并签订正式租赁合同,驾车时请严格遵守当地交通规则,关注路线安全形势,避免误入风险区域。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来泰中国公民,免签不等于“无条件入境”。根据泰国有关法律法规,泰国移民官员有权对外国公民入境目的、停留安排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依法决定是否准予入境。即使符合免签条件,如无法说明真实入境目的、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存在异常入出境记录、涉嫌非法务工等情况,仍可能被拒绝入境。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林产品有效供给、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础。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是种业创新和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保障。自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下简称法庭)成立、建立起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以来,各级法院切实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着力提升司法保护质效,持续为种业振兴贡献司法力量。2019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植物新品种一审案件4521件,二审案件987件;法庭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案件923件,审结725件。其中,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案件1402件,同比增长57.4%;法庭新收264件,同比增长48.3%。
植物新品种权案件中技术事实的查明是关键环节和难点所在,其直接决定案件结果走向。《指引》立足于近年来植物新品种案件增长态势和技术事实查明专业性强的特点云平台app(kaiyun)(中国)官方网站,着眼于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技术事实查明操作规范不足、审查判断标准不统一、现行有关规定对植物新品种案件审判而言缺乏针对性和系统集成性等影响品种权保护和案件审理的痛点难点问题,通过构建多元技术查明路径,给出系统性、可操作、可统一裁判尺度的具体指引。《指引》共40条,分为总则、委托鉴定、专家意见、专家辅助、技术调查、专家陪审、技术咨询、监督管理等八章,系统构建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的全流程规范,更好解决技术事实查明难题。
《指引》创新多元查明方式,针对植物新品种案件中品种的同一性、亲缘关系、派生关系等技术事实问题,构建了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专业机构或者人员出具专家意见、当事人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技术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技术咨询等立体多元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指引》构建科学检测方法体系,从技术层面规范操作流程,明确鉴定方法选择、对照样品的层级选择、分子标记加测条件、亲缘关系检测规则等要求;从程序层面规范专家辅助、技术调查、专家陪审等查明方式,从源头保障查明结果的科学性与可靠性。《指引》明确技术事实查明的法律标准,规定了检测结果的审查标准和采信规则,特别是根据科学检测结果合理转移证明责任,让查明过程更透明、诉讼结果更可预期,切实降低权利人维权难度。
作为首个专门规范植物新品种审判领域技术事实查明的指导性文件,《指引》对于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为各级法院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度,探索技术事实查明路径提供了科学指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植物新品种案件审判质效,精准打击套牌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有力回应种业企业、科研单位对品种权保护的迫切需求,让育种者的智力投入得到应有的回报,为种业创新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权民事和行政纠纷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保障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23.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机构、鉴定人有必要进一步解释或者补充说明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应当进行解释或者补充说明;人民法院认为鉴定机构、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并就鉴定相关问题接受法庭和当事人的询问。鉴定机构、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有关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有关费用。
29.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案件相关的专业技术问题提出意见,包括针对鉴定意见、专家意见中的技术术语、检测数据等进行通俗化解释或者提出质疑,并围绕方法的科学性、数据的真实性、结论的关联性等陈述意见,也可以与对方当事人申请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就相关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对质。有专门知识的人就相关的专业技术问题发表的意见,视为申请方当事人的陈述。